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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学院2018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 实施细则

    2018-03-22 10:19:19           浏览数: 0

  一、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由学院院长为组长,学院党政领导组成的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研究确定本学院的复试细则、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以及其它相关事宜,明确工作职责。

  (二)专业(领域)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设组长1人、秘书1人,组织本专业(领域)的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等。复试小组安排专职监督员1人。

  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研究生复试的,以上各小组人员应当实行回避制度。

  二、专业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制定分专业(领域)计划,制定计划要全日制学硕、全日制专硕、非全日制学硕、非全日制专硕分别制定(包括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同时,按照招生简章要求,注明学制。

  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我院招生计划如下:

类别

专业(领域)

合计

全日制

学术学位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3

非全日制

学术学位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1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成绩要求

  根据学校要求制定不低于国家标准的复试成绩要求,同一专业(领域)执行同一标准,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执行同一标准。

  2.复试差额比例各专业(领域)招生计划(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总计划)的120%。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审查考生复试资格,考生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和录取。

  1.复试资格

  按学校要求审核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准考证原件及相关辅助证明材料,核实复试考生是否与本人是否相符等。

  2.加分资格

  根据学校要求审核相关证明材料。

  (三)复试方式与内容

  复试具体要求及形式:

  1.专业课笔试

  由各学院组织,考试科目依据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进行。成绩合格要求。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2.面试

  面试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成绩满分100分,每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按学校要求进行复试。

  面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英语口试

  由各学院负责组织,满分10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听、读、说等交流能力。

  英语口语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由各学院负责组织,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考核内容按学校要求进行。

  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5.各学院可根据专业(领域)特点增加其他复试项目,如实验操作等,须在学院复试细则中公布,实行百分制,计入复试总成绩。

  (四)复试具体安排

  报到时间、地点,复试时间详细安排。

3月27号

学院报到(地点:工程楼313室)

3月28日上午

7:50体检 地点:校医院南门集合

3月28号下午

14:20-15:00英语复试,教学楼a区5、6楼

15:30-17:30专业课笔试 工程楼534

笔试内容:《建筑材料与建筑施工技术》和《制冷空调》任选一门。

3月29号上午

8:00-10:00面试

3月29号下午

进行批卷和资料整理,领导小组开会决定录取名单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对所有调剂考生执行同一标准。

  1.符合调入专业(领域)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和调入专业(领域)的“2018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领域)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领域)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领域)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应相同。调入学术学位专业,要求初试科目为英语一;调入专业学位专业,初试科目为英语一或英语二。

  5.调入工学门类专业,初试科目应有数学一或数学二,调入管理类专业,初试科目应有数学三。

  6.优先接受初试第一志愿报考青岛农业大学的考生和非加试考生的调剂。

  7. 第一志愿达到复试分数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的专业(领域)考生,在第一批复试未被录取时方可进行校内调剂申请。

  (二)调剂程序

  根据学校要求制定调剂程序。

  1.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写调剂申请。

  2.学院根据复试细则,筛选出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加入复试备选库,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我校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24小时后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24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报到参加复试。

  4.学院组织复试并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5.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调剂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同意待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7.认真做好调剂考生的资格审核工作,凡调剂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或调剂要求而不能录取的,进行责任追究。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60% 英语听力×5% 其他计入总成绩的复试项目(百分制)平均分×35%。

  考生总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全日制考生和非全日制考生按复试专业(领域)总成绩分别排名。

  2.第一批次复试且报考同一专业(领域)的同类考生按报考该专业(领域)的第一志愿考生、初试第一志愿报考青岛农业大学的调剂考生、初试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其他批次复试的考生,按照同一专业(领域)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名录取。

  3.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由学院复试录取领导小组根据考生专业课考试成绩研究确定。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根据学校要求执行。

  学院在复试结束后,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和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处网站及学院内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录取类别

  复试报到时要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定向考生要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二)监督制度

  青岛农业大学纪委对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复试期间学校成立督查组,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学校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学校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532-86080630。

  (三)信息公开制度

  在本学院网站上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本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和拟录取名单、咨询和申诉渠道等复试录取信息,公布招生计划,拟录取名单要公示10个工作日。

  (四)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86080598)。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核查、处理,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属于对政策执行存在异议的,采用书面或口头答复申请人;属于对违规违纪行为举报的,由学校纪委进行调查,并按《信访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书面答复。

  七、考生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到学校报到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或学生证,缴纳报名费(180元)、体检费(40元),领取复试通知书和复试记录表等材料。

  考生携带复试通知书及其他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生证、初试准考证、大学期间课程成绩单、思想政治考核表等)到学院公布的报到地点报到,接受学院复试资格审核,并了解学院复试安排。学院收取学生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生)存档备查。

  建筑工程学院

                                                   201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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